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投資管理,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江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發布了《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工作進入了更加科學、規范、高效的新階段。以下是對其核心內容與重要意義的解讀。
一、 明確投資范圍與原則,聚焦重點領域
《辦法》首先明確了政府投資的范圍,主要投向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社會公益服務、公共基礎設施、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重大科技進步、社會管理、國家安全等公共領域的項目,以非經營性項目為主。這體現了政府投資的公共屬性和補短板、強弱項的功能定位。《辦法》確立了科學決策、規范管理、注重績效、公開透明的原則,要求政府投資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收支狀況相適應,并加強對政府投資資金的預算約束。
二、 規范決策程序,強化項目源頭管理
項目決策是政府投資管理的起點。《辦法》強化了政府投資項目的基本建設程序,要求項目單位應當編制和報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投資概算。特別是對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或者投資規模較大的項目,要求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在中介服務機構評估、公眾參與、專家評議、風險評估的基礎上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這一系列規定,旨在從源頭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避免“拍腦袋”決策和重復低效投資。
三、 嚴格資金管理,硬化預算約束
《辦法》對政府投資資金的籌措、安排和使用作出了嚴格規定。政府投資資金按項目安排,以直接投資方式為主;對確需支持的經營性項目,主要采取資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適當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明確要求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項目投資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資項目總投資的依據,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原則上不得突破。這有助于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確保財政資金的可持續性。
四、 加強項目實施監管,保障建設質量與安全
《辦法》對項目建設實施過程提出了全鏈條監管要求。項目單位必須依法辦理規劃許可、用地審批、施工許可等手續,并遵守招標投標、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竣工驗收等相關規定。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并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辦法》還強調了加強項目檔案管理的重要性。這些規定有助于確保項目建設合規、質量達標、投資可控。
五、 健全監督機制,推行績效管理
監督與績效是提升投資效益的關鍵。《辦法》要求投資主管部門和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部門,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更為重要的是,《辦法》明確提出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后評估制度,對已建成政府投資項目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進行綜合評估。這標志著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從“重審批、輕監管”向“全過程、重績效”轉變,有利于經驗、改進管理、提高未來投資決策水平。
與展望
《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的頒布實施,是江西省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的重要舉措。它通過系統性地規范政府投資的全過程、各環節,為全省政府投資活動提供了明確的制度遵循,對于優化政府投資結構、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隨著《辦法》的深入施行,輔以配套細則和信息化監管手段的完善,江西省政府投資必將更加精準有效,更好地服務于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建設大局。